货运契约条款

一,本托运间属于单纯运输契约,为不得转让之凭证,当您以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托运单并签名之后即表示接受运单上的运费和遵守这些条款。

二,寄件人必须据实申报托运内容,并在托运单上有准确清楚,简洁的描述,如有不实申报,其所产之问题由寄件人负完全责任。
三,寄件人必须将所托运物品妥善包装,尤其是易碎物品更应加强内外包装,否则其破损及所衍生之问题由寄件人自行负责。

四,托运人有权要求我们按时间要求送达。(天灾人祸特殊情况除外)

,我们对下列物品有权拒绝承运。

1,违禁品,易碎,易燃,易腐蚀或具有毒性,爆炸性,杀伤性,腐蚀性及放射性之危险品。

2,毒品或吸毒之相关器具。

3,妨害风化之图书,理想,照片雕塑及器具。

4,侵犯商标,著作权或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5,货币,金银,珠宝,古董,贵重金属或有价证券。

6,活的动物,植物。

7具通信性质之信函。

六,我们对因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未声明的特殊物品不承担递送延误,破损或丢失的赔偿责任。

七,我们多寄件人所属物品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或市场等任何间接或特殊商业价值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未参保货物在运输途中,如有货损,最高本部按运价三至五倍赔偿。赔偿事宜必须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温州物流部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超过30天,我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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